1月24日,記者從中山市發(fā)展和改革局獲悉,為促進我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,完善電動汽車充電服務體系,該局于近日組織開展2023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申報工作,將對中山市范圍內(nèi)建設的公共充電設施(包括公用充電設施和專用充電設施)進行扶持,按照充電基礎設施額定輸出功率進行補貼。
從申報條件來看,2023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主要支持接入市級管理平臺(中山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智能服務平臺)、省級管理平臺(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智能服務平臺,簡稱“粵易充”平臺),且接入“粵易充”平臺時間為2023年(具體以平臺出具接入證明上的時間為準)的公共充電設施。
從扶持標準來看,充電基礎設施按其額定輸出功率進行補貼,按直流充電樁不超過200元/千瓦、交流充電樁不超過40元/千瓦的補貼標準執(zhí)行。超級快充等新技術(shù)(單槍功率可達到360千瓦及以上)和換電站設備參照直流充電樁不超過200元/千瓦的補貼標準執(zhí)行。
中山市發(fā)展和改革局相關負責人提醒,符合條件的企業(yè)應將紙質(zhì)申報材料提交至企業(yè)所在鎮(zhèn)街進行初審,同時在“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”同步申報,資金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11日,網(wǎng)上申報功能于截止日當天18:00自動關閉,逾期不予受理。
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網(wǎng)址:
(https://czbt.czt.gd.gov.cn/#/hom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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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習記者 賴彤瑤
◆編輯:龍慧◆二審:陳吉春◆三審:周亞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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